启阳华阳一汽大众4S店
售后服务

保险管家

为什么要在4S店买保险,看看就知道了

时间: 2023-02-21
一、新车没买保险上路,出车祸致他人身亡赔偿107万

华某夫妇居住在杭州。华某今年70岁、妻子熊某67岁。两人骑着电瓶车从富阳回杭州。沿着原32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320国道新桥路口时,两夫妻在红灯指示的情况下,依旧左转弯。图片
此时,正好一辆刚从4S店买完的新车,无号牌小型普通长安客车由南向北行驶,两车发生了碰撞,车辆受损,骑电瓶车的华某夫妇受伤严重,在送去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富阳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小型客车司机杜某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途经有灯控且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口情况和减速行驶;电瓶车司机华某在违法载人情况下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途经有灯控的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因此杜某和华某两人都存在过错。

对于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者华某夫妇家属同杜某表示认同,并在富阳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杜某一次性赔偿107万元。

记者:为啥不在4S店买完保险再上路呢?

杜某:哎,别提了,家里有个亲戚是做保险的,非得让我在他那买,谁能想到这么倒霉啊,早知道直接在4S店把保险买了就完了!

二、买保险图便宜,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让到4S店修车

2月1日,王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王某的一个朋友在做保险,他认为这样应该比较放心,经朋友推荐,王某为爱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不计免赔等多种保险,共计保费8300余元,但并未投保指定专修厂附加险条款。图片指定专修厂附加险条款载明: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本特约条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约条款的保险费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自主选择具有被保险机动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即可以选择在4S店修理)。  

同年10月18日,王某的投保车辆发生变速箱壳体受损事故,进入具有专修资格的4S店进行定损维修。4S店根据车辆损失情况,提出更换变速箱的维修方案,总计费用超过6万元。但保险公司认为4S店的维修费用过高,要求将涉案车辆交由一家汽修进行维修,而不是更换,费用为2万余元。王某坚持要在4S店进行维修,坚持按4S店方案更换变速箱。保险公司以王某未投保指定专修厂附加险条款,坚持到外面修理厂只修不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当时为啥不买上指定专修厂附加险呢?

王某:当时之所以不在4S店买保险,就是因为朋友那便宜,还能给我返200元油卡,如果买上了指定4S店附加险,保费比4S店的价格还要贵,不划算啊!而且朋友也比较坑,买保险的时候说话的天花乱坠,真正出了事,现在电话都不敢接了。

记者:在4S店不用买这个指定专修厂附加险吗?

王某:不用啊!我也是出了事以后才知道的!4S店一般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是不用买这个险种的,而且理赔定损要方便很多,4S店直接出面搞定,不用这么操心,明年买保险我一定会选择到4S店买保险的!

三、买保险被朋友坑,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不全赔

北京的张先生新近购买了人生第一辆价值10万元的私家车,在为新车投保车损险的时候,由于对保险不懂,于是全部交给了自己的朋友,保费比4S店足足低了1000元。

最近,张先生的车辆出险,车辆损失达到3000多元,可保险公司只赔偿了2000多元,这让张先生很不满,可保险公司的解释是该车的车辆损失保险定性为不足额投保,只能按比例赔付,张先生最后只能获得实际损失的五分之四的赔偿。

车险专家表示,车损险投保的保额有三种方式。一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二是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值;三是在投保时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张先生的车价值10万元,他却只按8万元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属于不足额投保,发生部分损坏只能按照投保的比例来赔付;如果是按照10万元足额投保,那么如果发生损坏,就按照10万的额度去赔偿。并不是像张先生认为的那样能够在8万元以内全额赔付。

了解到这个情况的张先生好好研究了自己的保单,发现不但车损险不足额投保,第三者只购买了5万元保额,且没有购买车上人等保险。

记者:买保险的时候,保费相差1000元时,没有怀疑吗?

张先生:这个朋友其实也不是很熟,他说自己老婆是做保险的,而且比4S店便宜这么多,当没犹豫就买了,由于是第一次买车,对保险一窍不通,根本就不懂,总是以为4S店黑,能不在4S店买就不在4S店买,后来找到4S店给算的保险单,其实核心险种都是给计算在内的,少投保,当然便宜了。以后买保险还得选择4S店。

四、社会渠道买保险与4S店买保险的区别

图片

图片图片